2016-12-01
陜西省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
(5個項目 30個考核指標)
一、基本條件(3項)
①城市環境定量考核連續三年名列全省前10名。
②三年內城市轄區內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故,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③環境保護投資指數≥1.5%。
二、 城市社會經濟(5項)
①經濟持續增長率高于全省平均增長水平,市區人均GDP>1萬元。
②人口計劃生育年度計劃完成率100%,人口出生率小于省計劃指標,10‰。
③單位GDP能耗﹤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④單位GDP用水量﹤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⑤萬元GDP主要工業污染物排放強度﹤全省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三、城市環境質量(5項)
①空氣污染指數:全年API指數≤100的天數≥全年天數的80%,采用自動連續監測系統,或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三項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②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96%。
③城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100%,且市區內無劣V類水體,出境斷面水質達標率為80%。
④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
⑤交通干線噪聲平均值≤70dB(A)。
四、城市環境建設(10項)
①受保護地面積占國土面積比例≥5%
②建成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全省平均水平
③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60%。
④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率和工業企業排污申報登記執行率≥95%。
⑤城市清潔能源使用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覆蓋率>50%或清潔能源使用率>40%
⑥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60%
⑦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85%
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0%
⑨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70%
⑩危險廢物處置率達100%
五、城市環境管理 (7項)
①環境目標責任制落實到位,環境指標已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制定創模規劃并分解實施,實施環境質量公告制度。
②建設項目“環評”、“三同時”和規劃環評綜合執行率達到國家要求。
③按期完成總量控制計劃,國家重點環保項目落實率≥70%。
④環境保護機構和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環境保護機構獨立建制,環境保護能力建設達到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
⑤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80%
⑥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70%。
⑦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落實到位,城鄉結合部及周邊地區環境管理符合要求。